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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1 / 1)

,暴嫌弃地笑了,“假的,做我的假那尔而已。” “除非娶了青岩部落的人,否则外人也是住不进来的。”暴晓之以理,又动之以情,“而且你害得我辛苦抓来的雕趾兽一点用也没有了,雕趾兽的皮值三个金贝,它的蛋更值钱,孵出来是最好的狩猎帮手,它的样子你也看到了,一只成年的雕趾兽会成为我多大的助力?” 天佑刚刚把自己塑造成千里投亲的可怜形象,现在有些话含在嘴里就说不出来了。 “怎么,你嫌弃我?”暴危险地眯起眼睛,手掌轻轻摸着自己的胸口。 暴的长相,若是用一个字形容,就是野,他的黑发乱糟糟的,看样子是自己拿刀子割短的,两条浓眉向上挑着,眼角眉梢都很锋利,高挺的鼻梁让他看上去更冷酷,薄薄的嘴唇总是抿着,不过他的下巴略尖,不像大部分兽人那样是宽下巴,这让他多了一分阴柔美感,但是从右脸颊到下巴,有三道伤痕,脸颊上的两道并不深,但是最下面的一道,从他的耳根一直到下巴,十分显眼,又让他显得很是凶暴。 他身上只穿着一条颜色暗黄的皮裙,皮肤也晒得很深,身材自然是没得说,不过他抚摸着的胸口,也有着明显的三道伤痕,距离整齐,刚好位于胸肌中间,从右上倾斜到左下,最长一道大约十厘米,很细,但是颜色很深,怎么也掩盖不下去。 从伤痕的位置来看,应该是被两只爪子,一只抓了脸,一只抓了胸口。 兽人的身体,若是在结婚之前有伤痕,会被认为是实力不够,也被认为不吉利,若是结婚之后才受伤,就成了为保护家庭而受伤,则是荣誉。更何况他还伤了脸,破了相,这就更没法招人喜欢了。 暴自然是没有结婚的,所以即使伤害他的是这片森林最凶猛的白隼,这道伤痕也成了他被人嘲笑的地方。 “这,还是先和你父母说一下吧。”天佑苦笑着说。 “我的父母早都死了,我的婚事自己负责。”暴冷哼了一声,“结婚之后我不会和你做的,但是我会养着你,要是你能吸引别的兽人做你的萨尔,我也不会拦着,我提供房子食物,养着你们。” “这么好?”天佑嘴上这么说,眼神却更苦,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还遇上逼婚的了。 暴撇撇嘴:“我知道你也嫌弃我身上有伤疤,不过放心吧,我只是需要有人做我的那尔,你嫌弃我,我还不想和你做,你只要乖乖被我养着就好了,黄角。” → →,听到最后两个字,天佑撇开眼去,黄角在兽人部落属于中下层,能得到一两个兽人的垂青已属幸运,所以暴才认为,自己这么优秀的兽人肯和他结婚,是种施舍,天佑肯定会答应。 “我的姆妈也有伤疤,但是我的父亲还是很爱他。”天佑笑眯眯地说。 暴不屑地动动嘴角:“那还不是死了?我用不着你爱,乖乖当我的那尔就行了。” 天佑尴尬地张张嘴,最后无奈地伸伸手:“好好好!我答应你!” 暴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半拳大的椭圆果实,果实的梗上穿着绳子,像是一个项链。他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表情有些难过,最后抬起头说:“给我戴上吧。” “这是,信物?”天佑好奇地接过,仔细地翻看了一会儿,不同的部族有不同的订婚信物,靠近奎河的部族都能采集到丽珠贝,但是居住在森林的就只能迁就其它的东西。 天佑想了想,把它放进了腰上的口袋,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黑底白花的贝壳:“还是给你这个吧。” 早就看出他腰上灰扑扑的袋子装了不少东西,暴打着逼他和自己结婚的主意没说而已,现在看到对方居然拿出一个贝壳,不由有些惊讶。 这个贝壳也呈椭圆形,末端有个小小的柄,看上去光洁精致,暴抚摸着精致漂亮的贝壳,不由有些羞涩抬头:“这是比蒙那边的丽珠贝吧?你难道不送给你的心上人吗?” “我还有好多。”天佑顺手就又掏出了两个,很二货地显摆了一下。 暴的表情立刻就垮了:“你那么大个包就装丽珠贝了吗?你可真好意思啊,一个黄角准备这么多,你想娶几个?你以为你是白角啊?” 天佑僵硬地支吾一会儿,转移话题:“要不要我给你带上?” 暴解开绳子自己带到脖子上,绳子不是很长,丽珠贝刚好悬在他胸口伤疤的位置,挡住了伤疤:“用不着,反正带不了几天。” 丽珠贝带上只是个形式,重要的是,在雄性和兽人交合之后,放进兽人的身体里,起到促孕的作用,所以一般结婚之后,就很少会看到丽珠贝被带走脖子上,大多是带在“身上”。 这话说得天佑有点不好意思,脸红地挠挠脸颊,暴不屑地嗤笑:“做梦呢?我假装解下来而已。” 他一把扛起地上的雕趾兽,这只身长近三米的野兽被他抗在肩上,他丝毫不见费力。洛蒙深处的部族,大多也是猫科的兽型,但是有些兽型不大,战力并不是那么强,目前看来,暴的实力绝对是很强。 天佑摸摸自己的鼻子,眼睛落在往前走去的暴被皮裙盖住的挺翘臀部,白捡了个萨尔?感觉还不错。 65、第二天就结婚 崇山峻岭的洛蒙森林,入夜之后显得特别黑暗,时而响起的嚎叫与呜咽,让黑暗越发增加了恐怖的味道。 “坐在这儿,不要乱动。”暴用火石生起了火堆,把一根骨匕放到了天佑的手里,恶劣地笑了,“用来防御,或者自杀。” 天佑抽抽嘴角,这个兽人还真是个性独特,不是说各大部落的兽人,都很重视照顾雄性吗,怎么自己就遇到这么个特立独行的。 其实暴离开的时间不长,他很快就回来,肩上扛着一片石板,手里拎着两只榛兔,他把一个兽皮口袋扔过来,里面竟然装着很多红榛子。 “你把它们窝掏了吧?”天佑拿起一个红榛子,手指长的榛子里剥出了蜡黄色的香脆榛子仁,这是很多丛林生物最喜欢的存粮。 暴并没有搭理他,手脚麻利地开始剥榛兔皮。这种不算头尾体长半米的森林动物,一向是所有坚果的克星,不过它们锋利的牙齿,面对灵敏的兽人根本没什么用,倒是它们隐匿的本事非常不错,能够找到它们,说明暴也是个非常精明的猎手。 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含有金属成分的石刀,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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