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1/3页)
布偶拿着指给我看上面的绣字,跟我把这个布偶的前世今生给讲了一遍。她的弟弟从前常说,若是以后生个女儿就要取名单字一个聆,于是她闲来无事给未来的小侄女缝了这个布偶,在上面绣上了一个聆字。五年前她弟弟和一个苗女私奔不告而别,离开家时只带走了这只布偶。虽然她这么说确实有几分合理,他弟弟离开的时间和阿聆的年龄也对得上,但我依然不觉得我是她弟弟。我身怀武功,至少是某个武林宗门的弟子,绝不可能是这长安城里的商贩出身。更何况我和这女子长相也毫不相似,我自认丰神俊朗,但这女子其貌不扬,断不可能与我有血缘关系。至于这个布偶,暂时我也想不出什么缘由,或许是什么巧合吧。虽然我不认为我是她失散的弟弟,但此时此刻,我和阿聆急需在长安城有个住所。是她过于思念弟弟一厢情愿把我认成她弟弟,这谈不上利用,我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我唤了声阿姐,她抱着我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诉说这些年她是如何辛苦的寻找我。她得知我失忆后讲了很多她和她弟弟的事,我大概拼凑出了整个故事。她叫陈颜,她弟弟叫陈玉,她爹在长安城开水果摊,她娘是水果摊隔壁汉家衣坊做工的绣娘,一家人在长安城过着平淡的日子。但就在五年前,一次意外的相遇让她弟弟与一个苗女相恋,两边家人都坚决反对苗汉通婚,但年少炽热的感情只会因为阻碍而更加热烈,结果就是两个冲动的年轻人私定终身后双双离家再无音讯。她说弟弟离开后家人从最开始的愤怒慢慢变为后悔,最终爹娘积忧成疾,在去年都离世了,自此她便孤身一人。这真是天时地利人和,她现在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家人,而我恰好出现了。我成为她的弟弟,我和阿聆就能在长安城里定居,而她则不必孤身一人从此有个依靠,对我对她都是好事。接下来的一切都很顺利,她成为了我的阿姐,阿聆的姑姑,我和阿聆就在她家住下了。房子不大但三人也完全够住,虽不富裕但温饱问题还是能解决。虽不及我最初的计划,但好歹我和阿聆能定居在长安城了。阿聆也顺利的上了长安城的户口,于是阿聆有了个大名——陈聆。但我并不觉得我是陈玉,等我找回记忆后阿聆会改回我的姓氏,所以我还是喊她阿聆并未改口。阿聆对新生活适应得很快,一口一个姑姑把陈颜哄得喜笑颜开,周围的邻里都很友好,阿聆也和几个隔壁的同龄孩子交上了朋友。安顿下来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请了个大夫给阿聆看看她皮肤上的紫色裂纹是怎么回事。“这……这是中了南疆的蛊毒啊,而且……”这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欲言又止。“您但说无妨。”“这毒是娘胎里带的,这孩子的娘在怀她的时候就已经中毒了。”阿聆的娘亲在怀她时就中了毒?可这纯阳宫并不会用蛊毒,难道当年杀害阿聆她娘的不止纯阳宫一派,还有其他势力?“不过不必担心,这孩子现在的脉象正常,想来身体已对此毒有了抗性,这些残毒已无大碍。”这大夫不精于蛊毒之术,只开了些寻常的调养方子。我去药房抓药的路上顺手买了些文房之物,一来是为了教阿聆习字,二来是我怕自己再失忆,想随身带个本子把事情记下', '')('第六章 (第3/3页)
。我在本子的第一页记下了一些关于阿聆的事,第二页就开始记仇。先是阿聆亲口指认的纯阳宫,其次南疆擅长用毒的五毒教有给阿聆她娘下蛊毒的头号嫌疑。“阿爹,这是什么?”阿聆凑到我身边盯着我的本子,我刚想合上本子不让她这么小就搅进复仇之事,但想来她现在不识字应当是看不懂的,就没遮掩。“这是阿爹的日记,把想记住的事情写在本子上就不会忘记了。”“阿聆也想要日记。”这孩子不大心事不少,不过我也很好奇她想写些什么,就给了她一个本子。她拿笔姿势都不对更不会写字,就抓着毛笔在本子上涂涂画画。我安静的看着她画,还真别说,她挺有画画天赋的,画的东西我都能猜出来是什么。她第一个画的是我,然后在我旁边画了阿牛,看来她真的很喜欢那个布偶。然后,……这是谁?她画了一个年轻男子,头发遮住了一只眼睛,我思来想去也猜不出是谁。“阿聆,你这画的是谁啊?”“是兄长。”兄长?阿聆之前从未提过有兄长一事,这怎么还突然冒出来个兄长?是她太孤单了想象出来的兄长吗?她是不是想要兄弟姐妹?“对,兄长叫陈商,白头发,很漂亮。”好了,我确认了,这绝对是阿聆想象出来的兄长。因为我和阿聆不姓陈,其次陈商这个名字我是第一次听。不过这孩子想象力还挺丰富,画的有模有样的,还给想象中的兄长取个名字,怪有趣的。后面的日子,我一边帮忙陈颜照看摊位,一边帮阿聆打听书院。好消息,这房子的地段很好,离长安城里最好的书院聚贤书院很近。坏消息,这聚贤书院的学费很昂贵,并不是现在的我能负担得起的。好在阿聆还没到上学的年纪,如果明年入学,我努力攒一攒也是有机会凑齐学费的。但是不能只靠水果摊的收入,必须找些别的来钱门路。虽说我现在有了长安城的户口,但之前那种招工说得也有道理,阿聆还小身边离不了人,那种早出晚归的工作不适合我。最好是找个能在家做的工作,这样就能一边赚钱一边照顾阿聆两不误。唉,但是哪有这种好事。抛去这些杂念,我重新集中精神在手中的针线上。阿聆昨天摔了一跤,裤子的膝盖处擦破了,想着过阵子就要过年了,钱还是留着过年再添新衣服,这个裤子就暂时先补补凑合着穿几天。我也不知道失忆前的我有没有做过针线活,只是路过汉家衣坊时看了两眼店里的绣娘绣花,觉得看起来不难就买了针线想着能省一点是一点,自己给阿聆补衣服。上手后发现确实不算难,我在裤子膝盖处的破损绣了个粉色兔子刺绣补上。我看买的针线还剩不少,又看到旁边阿聆那件素色的上衣。其他和阿聆同龄的小姑娘都穿的花花绿绿的,她却总是一身素白,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索性顺手拿过那件上衣在上面绣了个在月亮上抱着胡萝卜的小兔子。看着绣好的衣裤我很满意,虽是第一次做针线活但完全不比成衣店里卖的衣服刺绣差。嗯,不愧是我,三百六十行,行行我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