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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1 / 1)

对了。 “喜欢或者爱,就是解释不了的。” -THE END- 我一向是不喜欢写后记的,感觉作者说太多有点给自己加戏的羞耻感。 但是这篇文真的,创作过程令我生不如死,感觉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写完的这一刻,我甚至很想哭,妈的,也不是什么为了角色伤怀,就是觉得熬了一年终于熬出头了() 所以决定碎碎念一些创作过程中的事,可以不看。 最开始狐狸的设定是有性瘾,全家死于政治谋杀什么的;因为感觉他性格本质上是个自我为中心的小孩,再去写大量的性我有点承受不住,于是改掉了。地摊的开头一共写过三个版本,每个版本都修改过三四遍。最初的开头是克里斯和乔森开车经过农场然后翻车(也就是农场那一段的开始),车祸原因是他们在车上讨论汉堡到底要不要放酸黄瓜,因为谁也说服不了谁而吵架,最后导致翻车。克里斯是拒绝酸黄瓜那派。第二版开头是克里斯拔牙,没错,因为感觉效果不是很好,但这段很重要,所以最后挪到了小岛监狱篇的开头。现在这版开头的八卦内容是改过的,一开始是神父在办公室玩小玩具被克里斯目睹。乔森的姓氏(也就是他养父的姓氏),本来设置的是诺斯曼。在写乔安娜的司机时,不小心把这个名字用了。乔森的女儿初登场时叫莉娜·诺斯曼,刚好那时候有人在看前文,在评论里提起了司机诺斯曼。于是在被人发现之前,我偷偷把女儿的名字改成了莉娜·斯坦尔。关于克里斯到底有没有被杀人魔强奸过,我纠结了超过三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对人物的身世感到于心不忍,试图给他留有一点点“不算最坏”。杀人魔那一段写到失眠,后来自己不太敢回看。原本打算把那一晚的事作为现在进行时的回忆详细说明的,也是因为于心不忍+胆子不够,最终决定写成现在的版本。当然自己对那一段很满意,因为一边写受害人视角一边能表达加害人心理,当时感觉真是天才的发想!这篇曾改过两次名,从《地摊文学》到《狮鹫》再返回《地摊文学》。乔森最初的人设是财迷,没事就在买彩券,饭前仪式是清算汇款单和报销用的发票。艾伯特本来会喜欢上女装白鸟,原定打算是吃醋桥段走一波;但最后放弃了,因为怕篇幅又拖长而不得不剪掉了白鸟营救狗的时候曾女装潜入过政客们的宴会。写完之后有点后悔,鸟和狗的故事结尾有点赶场草率了,磕头。《地摊文学》是没有主线的。克里斯的初版人设里有戴耳环,银质小圈圈。作者曾为克里斯悄悄哭过一次。 接下来还有四个番外,闭站之前一定写完,感谢阅读到这里的大可爱们,恶徒系列应该还会再写,下次也要来看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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