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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1 / 1)

不如——” 乔清抬手:“我不——” “我知道你不吃羊肉,你等我说完再插嘴!”沈未澜瞪他,“那里也有烤牛排,牛肉你总爱吃吧,等下午下班了一起去尝尝?” “行。”乔清痛快地点头,又说,“不过我晚上和爷爷说好了去陪他下棋,不能太晚回去,就只吃顿饭吧。” “嗯……” 沈未澜似乎有些迟疑,乔清不由侧目:“怎么了,光吃饭还不够,找我有事?” “也不是……害,没有,能有什么事儿。”沈未澜摆了摆手,“没什么,等你有空了再组个局好好玩儿,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乔清嗯了一声,没有再多问。 沈未澜垂着头一声不吭地站了一会儿,要说因为这种小事就不开心未免过于矫情了,但他却又不得不承认此时是有些闷闷的低落。在沈未澜印象里,这二十多年来乔清这样干脆而毫不拖泥带水地拒绝他要求的次数可以说是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以至于他的底气已经足到把晚上的安排都给计划好了。结果却有了个意料之外的答复,让沈未澜突然就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咖啡的香味随着热气缓慢地升腾向上,乔清满足地眯起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未澜也跟着凑过去闻,鼻子一耸一耸的凑在他前面,结果咖啡味没闻到,倒是闻见乔清身上的香水味儿。中性木质香调,像是阳光下青草和露水的香气,非常干净好闻。 ‘啪’一声脆响。 沈未澜五官扭曲地捂着被打了一下的后脑勺退开:“乔清——!!!” 结果一转头就看见乔清冲他使眼色,再一扭头,就看到了门口站着的沈昀亭。 沈未澜:“……” 他原本气势汹汹的声音一下子弱了下来,“哥——” 沈昀亭漆黑的眼睛看着他,淡淡道:“你不回自己公司去做事,跑这儿来做什么?” 他的语气总是这样波澜不惊,却无端地让人感到海面下波涛汹涌的威胁。沈未澜小时候最怕他哥这样说话,然而这股惧怕已经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成了叛逆,于是沈未澜的脸色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面无表情道:“我找乔清有事。” 打工人乔清卑微示意沈未澜他该走了,现在毕竟还是上班时间,公然在茶水间摸鱼确实不太好。 沈未澜本来打算多留一会儿,但又不愿落了乔清的面子,只好冷着脸往外面走。乔清跟在他后面,经过沈昀亭的时候听他说了句:“少喝点咖啡。” “噢。” 乔清把沈未澜送进电梯才回去办公室,进去时瞥见沈昀亭也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乔清顿了顿,他低头拨弄了一下桌上的两个小纸盒,这是沈未澜刚刚拿过来的,是他们读书时最喜欢去的一家甜品店里的动物主题的小蛋糕。 乔清把狗狗形状的包装盒上有些折痕的两只耳朵往直捏了捏,提起来走去沈昀亭办公室。 “请进。” 沈昀亭的眼睛盯着屏幕,直到一个印着黑色柴犬脑袋的小纸盒“从天而降”,被端端正正地摆在他面前。 沈昀亭抬头,正对上乔清笑意盈盈的双眼。 他抿了下唇,声音不自觉地放轻了些:“怎么了?” “吃蛋糕吧。”乔清双手撑着桌沿,略略俯下身笑着看他,“沈未澜给带的,你一个我一个,刚好。” 沈昀亭捻着狗耳朵,垂着眼没有说话。沈未澜是什么性子他清楚,能有这么细腻心思来公司送小甜点已经是罕见,这份心思绝对不可能花在他这个哥哥身上。 但是,就算是花在乔清身上,就算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似乎也有些过于…… 敛了敛心神,沈昀亭露出笑来,终于放过了他手里皱巴巴的狗耳朵,说:“好,谢谢。” 见乔清放下蛋糕后便直起身要走,沈昀亭顿了一下,又叫道:“乔清。” “嗯?” “你……和未澜,中午要出去吃?” “没有,是晚上才出去,中午时间太紧了不方便。”乔清说,“怎么了吗?” 沈昀亭张了张口,像是要说什么,然而下一秒门外却传来敲门声,于是沈昀亭话到嘴边便变成了没有温度的两个字:“进来。” 来的是董秘,手里拿了一叠文件。乔清和他点头示意,对沈昀亭道:“沈总,没事的话我就先出去了。” 沈昀亭点点头,“去忙吧。” 年后正是忙碌的时候,乔清直到晚上六点半才收拾桌子准备离开。出门前他瞥了眼沈昀亭的办公室,他依旧在伏案工作,电脑屏幕的荧光让他原本就冷峻的眉眼显得更加严肃。 办公室内,沈昀亭若有所感地抬起头,然而看到的却只有空无一人的工位。 说来凑巧,乔清的工位正好是唯一一个他能看到全部的位置。沈昀亭常会不自觉地抬头看过去,有时候是休息眼睛,有时候是放松颈椎。但只要他抬起头,透过玻璃窗户看到的第一个人往往就是乔清。 但乔清并不会因为这个独特的视野范围而有什么改变或是伪装——当然,他就是这样一个兼具了柔软和自我的人。所以沈昀亭渐渐地就会发现乔清的眼神固定在屏幕的一个点上,而不是正常工作时会有的不断上下左右移动——直到沈昀亭在董秘的位置旁和他说话时无意间向乔清一斜眼才发现他是在玩扫雷,中级难度的那种。 沈昀亭:“……” 还真是种质朴无华的摸鱼方式。 “扫雷?” 沈未澜嘴角一抽,“你也太……” 乔清理直气壮:“不只是扫雷,现在已经升级到蜘蛛纸牌了。” 沈未澜:“……” “行了行了,别忙着嫌弃我,先吃肉吧。” 乔清抄起放在桌边的刀,从面前串在粗铁签上炭烤着的牛里脊上片下几块肉来。这是一家烤全羊店,但也有烤牛肉。乔清最喜欢吃牛里脊,里脊肉是牛肉中最嫩的部位,脂肪含量又比较低,吃了不腻。前胸肋骨才是沈未澜喜欢的,这个部位肉质结实细嫩,油脂含量多,大理石油花布均匀,从烤肉开始就滋滋冒油,一口咬下去油汁更是连同肉汁一起迸发出来,是沈未澜喜欢的大口吃肉的爽快感。 “味道怎么样?”乔清问。 “确实不错,肉质也好。”沈未澜把牛里脊放在干碟里沾了沾,“难怪你喜欢吃。”他夹了几块剁碎的小青椒,放到肉片上卷起来后夹到了乔清碗里。 乔清愣了一下,沈未澜的筷子还按在肉卷上免得它散开,抬眼看向他:“光用眼睛能吃饭吗小老弟,还不快夹过去?” 乔清哦了一声,一筷子把肉塞进嘴里。 如果此时原身在,他肯定想不到沈未澜竟然会记得自己喜欢吃什么。因为尽管乔清喜欢吃牛里脊,但也许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喜好和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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