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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5(1 / 1)

片刻拎着个不透明袋子上车。 林奕然装作不经意地扒拉下袋子,听到噼里啪啦声响,故意道:“瓶瓶罐罐的,买的是罐头还是薯片啊?” “呃……”陈夕从袋子中翻出瓶可乐,试图转移林奕然的注意力,掩盖袋子中的其它东西。 林奕然看了眼可乐,哟,无糖的,真贴心,但是这玩意儿杀精你不知道么? 等信号灯时,林奕然拧开可乐咕嘟咕嘟灌了大半瓶,喝完拿瓶身触碰陈夕两腿之间,语调轻佻:“你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啊。” 陈夕扶额:你刚才说口渴,我怕那点儿咖啡你不够喝。我只是想给你买瓶无糖的水,真没想那么多。 俩人很少同频,说的话驴唇不对马嘴,代沟比马里亚纳海沟还深。 - 林奕然觉着与陈夕沟通要比关键客户还费劲,但他却乐此不疲。陈夕就像是他的玩具,刚弄到手时不会玩,不小心摔断了胳膊腿,现在拼上了怎么看怎么顺眼,恨不得天天放在床上抱着睡。 陈夕觉着与林奕然沟通不仅费劲还费肾,但他却甘之如饴。林奕然是他的销售旅途的引路人,是他苦难生活的调节剂,是他对美好爱情的憧憬,也是他对不确定未来的唯一坚定。 初秋的微风带着淡淡的凉意,窗外穿梭的人群与车内安静的二人行程鲜明对比。 夕阳的余晖映照在林奕然丰神俊朗的轮廓,指节轻轻搭在方向盘上,在涌动的人群中,坚定自己的节奏和方向。 “林哥,你好帅。”陈夕这么想着,就说了。 林奕然的发丝随着微风飘动,带有几分不羁和洒脱,身影在落日的映照下高大挺拔,宛若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 高山回眸,牵住他的手,五指交握。 “之前有客户说过,我这张脸,下海挂牌,绝对过万。”林奕然单手握着方向盘,笑得痞里痞气。 “哈哈,这么说,我还得给钱啊?” “昂,出力干活的是我,你肯定得付钱啊。要不,你来动,我给钱也成。” “给多少?”陈夕眼放绿光,颇有靠这赚钱的架势。 林奕然轻笑:“从关键客户那要不来钱,就来压榨你哥,可真有你的。” 陈夕笑得前仰后合:“是啊,如果不是林哥,我或许不会做销售。你让我踏上这条不归路,当然要负责。” “哟,正经谈判学不会,先学会碰瓷儿了?” 陈夕看向他的高山,郑重道:“其实,我第一次见林哥不是在澜海,而是在招聘会。” “那天,你西装笔挺,穿过人群,我看向你,眼睛就移不开了。这几年,每当我身心俱疲快要坚持不下去时,都会想到你,想到远方。” 林奕然将他的头靠在自己肩膀,笑着说:“销售不好做,累了乏了就要说,哥替你扛一扛,不就过去了么。” 陈夕脸颊浮起浅浅的酒窝。 “林哥,我觉着销售就好比爬山,我在山底,你在山顶。我一步步向前,从山底爬到山腰,我想,只要我一直向前,总有一天会追到你的。” 车外人群熙攘而过,车内陈夕的眼明艳炙热,他在初秋放了把火,点燃林奕然的心率。 幽深眼底变得澄澈透亮,林奕然拉起他们交握的手,告诉他:“你追到了。” 作者有话说: 第二卷,完! # Key Account 第70章 爱情不讲道理 喧嚣的俞城人潮涌动,金黄的落叶飘到车窗,车内二人隔开落叶与喧嚣,享受短暂的静默。 凯迪拉克驶进富海之邦,沿途葱葱郁郁,喷泉水流跟随音乐跳舞,小区公共设施完善,与陈夕住的老破小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车内空调暖暖的,小陈硬硬的,陈夕刚被该死的可乐瓶怼出反应,此刻只想大战300回合。 林奕然难得说两句正常话,陈夕却不正常了。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流氓者变流氓。流氓的最高境界就是将周围人同化,然后自己斯斯文文的装正常。 小陈笔笔直、小脸红扑扑,为了不被发现,陈夕后半程一直并拢双腿,话都不敢说。 林奕然停好车,拉开车门,陈夕别别扭扭地拎着袋子跟在他身后。 千年老妖慧眼如炬,瞬间看出他在挡什么。 林奕然按下指纹锁开门,陈夕想跟着进屋,被横在门前的胳膊挡住。林奕然接过他手中的袋子,笑着问:“你要录指纹吗?” 他问的是“你要录指纹吗?”而不是“你要不要把指纹录进去?”两种形式的问话会有差异。前者是默认对方“要录指纹”,后者问“要不要”是给对方选择的权利。林奕然觉着用些谈判技巧达到目的无伤大雅,他的目的是“把陈夕拐回家”,而不是“睡完就跑”。 陈夕被林奕然的“同居邀请”惊呆了,忘记掩盖下身,没了袋子遮挡,小陈鼓鼓囊囊一览无余。 他刚说什么?让我录指纹?不是香草我么,怎么变成同居了? 天啊,林哥也太着急。 我这刚从暗恋转明恋,还没做好同居的准备,可又不好拒绝。呜呜怎么办,我该怎么说? 精神分裂患者左思右想,小脸皱成一团。 林奕然看他那小模样挺好玩,故意逗弄道:“啊呀,虽然是第一次来我家,但你也犯不上这么郑重,这是‘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啊?” 陈夕:Σ(⊙▽⊙"a? “还是说,你想用几把录‘指纹’啊?” - 陈夕:…… “也不是不行,就稍微有点儿费劲,每次进门前都要弄起立。而且录入的时候长这样,下次也得弄成这样,但凡‘偷工减料’不够坚挺,可能都回不去家。”老流氓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还有就是,上面不能沾‘水’,这门锁敏感得很,有时候我手上弄了灰,指纹都识别不了呢。”小笨蛋一逗一个不吱声,你要是不录指纹,我就继续说。 陈夕脸红得似要滴血,麻溜儿录指纹,不让他再说。 林奕然进屋扔他双拖鞋,拖鞋穿着有点儿小,粉白相间中间印了个兔头,怪可爱的。 陈夕刚录指纹时虽不情愿,但心情是好的,因为他觉着林奕然是想与他同居,一起生活。但现在看到可爱的小兔子拖鞋,好心情一扫而光,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烦闷,就连小陈都萎了。 这么可爱的拖鞋,明显是给女生穿的! 林奕然见陈夕别别扭扭地踩着拖鞋,琢磨过味儿,把自己脚上的拖鞋给他,解释道:“中午去超市看到这拖鞋,觉着配你就买了,当时忘了看尺码买,好像买小了。” 林奕然翻箱倒柜找其它拖鞋,鞋柜里的鞋歪七扭八的放着,从颜色和外形看,放在一起的很多对儿不是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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