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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 1)

?” “如果老师是觉得我前后字迹相差太大,您不妨去了解一下日常体和书写体的区别。” 英语老师被噎得没话说,表情也完全失控了,丑态毕露。 诚然,裴煜也是被隔壁创新班风头压过的“受害者”。他是年级常驻第一这个事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因此没人对他担任实验班班长提异议。 但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真正的班长过。 老师们把他当作实验班的精神象征,班上的同学却从某个时刻起无视他,孤立他。 高二分班时,校长到他们班讲过这么一句话: “这个班级的存在,到最后仅仅是为了一两个人,这是独属于你们的残酷,同时也是为你们铺就的花路。” 讲完以后,校长单独把裴煜叫了出去,两个人似乎聊了很久,直到晚自习结束也没见裴煜回来。 除了两位当事人,其他人都解读错了。 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校长话里的那一两个人是指裴煜,毕竟在那时裴煜已经次次考试年级第一,无论是分科前还是分科后。 尽管明面上不显,他们还是在心里嫉妒地发狂。 其实事实正好相反。 那句话对裴煜来说,是警告。 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还都属于紊乱阶段。 但裴煜却硬是要把自己紧绷得像一条直线。 在那次谈话中,校长极力劝说裴煜转到创新班。 彼时创新班还是试验田,谁也不知道将来会结出怎样的果实。 她说创新班会给裴煜提供一种新的可能,甚至新的未来。 周末裴煜回家后把校长的话转述给了正在书房工作的裴父。 他没看裴煜,只是问了一句: “在你的认知里,你很聪明吗?” 裴煜沉默了。 这个插曲过后,留在了实验班的裴煜被惯会溜须拍马的班主任“钦点”当了班长。 裴煜原本就寡言少语,从不主动和别人交流。 拒绝无果后他默默当工具人干些杂活,班级事务都由两位人气颇高的副班长主持。 后来,班级氛围在学习的高压和老师的打击下变得逐渐扭曲。 大家都不肯接受自己身边就存在一个天才的事实,他们宁愿疯狂地向隔壁班的陌生人投下信仰。 * 上了高三以后,体育课被改成了一周一次。 饶是这样,裴煜也从没完整地上过一节体育课。 参加完必须点名的团体活动,到了自由活动时间他就会回教室刷题。 这辈子裴煜不打算这么拼了,体育老师一吹哨宣布解散,他慢慢悠悠也没急着离开。 蓝天白云,绿草茵茵。 一个穿着夏季校服的清瘦少年安静地绕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 听说走路能锻炼腰腹力量。 “秦哥,那人该不会是裴煜吧?” 抱着篮球的寸头男孩卷起了短袖的袖子和裤腿,愣是把好好的校服变成了不伦不类的球衣。 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而微微汗湿的高大男孩走到寸头身旁,顺着他的视线看去,目光定住。 “是裴煜。” 王一衫眼里闪过兴奋,“秦哥,机会难得,要不要拉他一起打?” 秦昭挑眉:“我记得你今天还在英语课上骂人家是狗贼?” 被戳破的王一衫有些尴尬:“我明明是说他这次作文写得特别狗贼,哪里是说他这个人了……” “噢,”秦昭把球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在地上拍了几下,顺手扔了一个三分球,周围响起热烈的欢呼声,还夹杂着几声轻佻的口哨,“对对对,那些说人家假清高、外冷内黑、毫无同理心的话都不是你说的。” 王一衫破罐子破摔: “行行行,我服了您嘞,我承认自己很欣赏裴煜还不行吗?” 秦昭反手一个扣篮,“只是欣赏?” 王一衫怒了: “得得得!我那是膜拜!顶礼膜拜!” 秦·裴煜隐藏粉丝头子·昭终于舒坦了。 第3章 篮球场上的火热程度很难不让人关注,无忧无虑挥洒汗水的青葱少年让心理年龄二十多岁的老哥哥裴煜心里也生出一丝向往。 刚想着,他就看到两个刚从篮球场上下来的大男孩站在他面前。 裴煜:??? “你、你就是裴煜吧。” 寸头男生的语气有些不善,似是挑衅。 另一个男生抿着嘴沉默不语,直勾勾地看向他。 其实这两个人他都有印象,因为上辈子他们都与裴煜有着或多或少的交集。 “王一衫,秦昭?” “你,你认识我们?” 王一槐手上的篮球“哐当”落地。 旁边的男生依旧没出声,低下头看塑胶跑道,蜜色的皮肤悄悄爬上一层浮粉。 四舍五入,他和偶像双向奔赴了,啊啊啊—— “找我有什么事吗?” 裴煜疑惑地问,总不该是来找茬吧? 目前这个阶段他们根本就没有来往啊。 “打球吗?” 秦昭终于在他偶像面前说了第一句话。 是正对着偶像说的,啊啊啊—— “谢谢,但我不太会。”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打。 话还没说完王一衫突然哽住了,他连忙转头,果然看到他们秦哥面露不虞,浑身散发着低气压。 他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才有如此勇气在秦哥眼皮子底下朝他偶像献殷勤? 听说打篮球能强身健体?除了特别擅长开盖子就几乎等于手无缚鸡之力的裴煜非常乐意试试。 “那我就随便玩玩,你们不用在意我。” 三人一齐朝篮球场走去。 秦昭是槐城一中的校草级人物,五官凌厉,体格嚣张;王一衫也属于阳光健气型的帅哥,两人平时走到一块就能吸引全校大半女生的目光。 现在再加上一个气质斐然的裴煜,几乎引起了全校颜狗的轰动,篮球场边上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 “煜哥,投个篮试试?” 王一衫把篮球抛到了裴煜手上。 “好。” 上辈子裴煜也不是没打过篮球,毕竟是这么大众化的运动,他完全没接触过是不可能的。 坏就坏在他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米国当交换生的时候。 他身高一米八三,骨架子也不小,在华人学生里算得上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所以当米国佬打算和华国学生来一场篮球对抗赛时,裴煜被拉来救场了。 毫无疑问,他们这只临时组建的队伍被对方血虐了。 裴煜被挑衅得最惨。 其他华国学生可能还听不懂黑人的土著英语,语言学习能力异常优秀的裴煜精准地在脑海里翻译了他们每一句“di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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